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
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卖方需提供材料:
1. 不动产权证(或房产证、土地证);
3.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共有产权人,需共有产权人签字或提供公证书);
4. 婚姻状况证明(未婚、已婚、离异或丧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);
5. 购房发票、维修基金、契税票等相关票据(如适用);
6. 土地使用权证(如适用);
7. 买卖合同原件。
买方需提供材料:
1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未成年人,需提供未成年人户口本);
3. 婚姻状况证明(未婚、已婚、离异或丧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);
4. 买卖合同原件;
5. 如需要贷款购房,则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;
6. 契税完税证明。
其他注意事项:
若房屋涉及未成年人,需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,并可能需要公证;
若房屋已出租,且买方非承租人,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;
若房屋是通过继承获得,卖方还需提供继承公证书;
若单位购买私房,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及办证委托书。
请根据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,并咨询当地房产交易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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